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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厦商联 时间:2015-04-21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我会《章程》和《会费收缴办法》规定,请贵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根据类别于近期完成缴费工作。汇款时请注明“会费”及公司名称,并将汇款单传真至厦商联(传真:2299225),到账后我会将尽快开具票据并邮寄至贵公司。会费的使用,本着以会养会,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原则,我们必将严格财务管理,并每年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

感谢贵公司对厦商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需求,可通过电话、电邮、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与秘书处及时沟通联系,以便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会费标准如下:
1.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3.理事单位2000元/年;
4.会员单位1000元/年;
账户名称: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厦门禾祥西支行
账号:4100 0225 0902 4903 761
电话:周敏2299225 陈永文5302536
地址:厦禾路839号汇成商业中心1401
邮箱:XSL2299225@163.com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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