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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厦门老字号”评审活动的通知
作者:厦商联 时间:2015-07-15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报社

厦门日报社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各有关单位:

近代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厦门涌现出一大批蕴涵丰富商业元素、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明显具有本地文化特色和历史痕迹的商业服务企业。他们不仅是当地人文、经济、社会风俗等发展演变的真实写照,而且沉淀着一代又一代艰苦卓绝而又才华横溢的企业家的人格力量,以经济实力和企业行为推动社会的发展,提升百姓生活质量,在业界享有良好商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12年,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商业联合会、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联合主办了首届“厦门老字号”评审活动,共评定80家“厦门老字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知名品牌企业,继承和弘扬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诚信经商的优良传统,发挥老字号企业在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厦门市商务局指导下,厦门市商业联合会、中国商报社、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联合举办第二届“厦门老字号”评审活动。欢迎广大企业经行业协会推荐申报。

一、参评对象

根据专家意见,基于厦门市情,“厦门老字号”评审参评对象为:在厦门注册登记,总部在厦门,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的品牌创立相对较早,至2015年7月31日满15年的商业或服务业企业。

二、评审标准

参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专业委员会的有关标准,第二届“厦门老字号”评审将遵循“历史、特色、形象、影响”四大基本标准。具体如下:

历史――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的品牌创立相对较早,达到15年。

特色——企业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厦门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形象——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影响——以卓有特色的方式在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中留下深深烙印,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参评方式

由行业商(协)会推荐,出具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自荐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商、协会)加盖公章,按要求填妥推荐表,附参评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将从参评资料中,综合考量各项标准,初步确定提名名额,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四、参评时间

即日起,符合参评标准的企业(或组织)可向行业协会提出申报,由该行业协会提出初评意见,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参评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

五、参评受理

评审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厦门市厦禾路839号汇成商业中心写字楼1401

联系人:

胡德锌  0592-5882355  18959289996

周  敏  0592-2299225  13850076306

陈永文  0592-5302536  13600918346

传 真: 0592-2299225  5302536

电子邮箱:XSL2299225@163.com

六、评审结果通知

第二届“厦门老字号”评审结果将按照既定程序和评分标准,采取审阅材料、企业现场核查、评委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标准为专家评审占60%,社会公众占40%。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介公示后,择期举行盛大颁牌仪式。届时,组委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获评企业点评,获评企业事迹由组委会根据情况统一宣传。有关评审活动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第二届厦门老字号评选申报表.doc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报社   厦门日报社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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