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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来源:网络 作者:厦商联 时间:2015-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商品生产企业: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启动之年。诚信依然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志,是企业长久发展的立足之本。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商报社决定在2015年3•15期间继续开展“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 
活动。 
  “3•15诚信宣言”活动开展十多年来,在全国商业企业引起强烈反响,广受各界好评,参加宣言企业逐年增多。企业信守诚信公约,履行宣言承诺,切实在其经营活动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和认同。2015年我会在延续 
以往活动的基础上,将推介一批“全国3.15商业诚信建设示范单位”,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一)倡导商业企业坚持诚信经营、信守诺言、提升服务品质、确保商品质量,提升企业名誉度和品牌知名度。 
(二)宣传推广先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诚信品牌。 
二、参与范围 
商超、网上商城、品牌连锁、商品交易市场、酒店餐饮、食品、家电、珠宝、商业地产及商品生产企业等。
三、参与条件及程序 
(一)参与诚信宣言的企业签署“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书”(见附件2)。 
(二)宣言活动将在《中国商报》进行宣传。参加宣言的企业可自愿在《中国商报》上进行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标识、领导人姓名、地址、电话、企业致辞(简短宣传语)等,并配以“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企业展示”通栏标题及宣言内容(版面面积为8.0*8.5cm)。 
(三)适时召开“3•15诚信宣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参与2015年诚信宣言的企业名单,并向在2014年诚信宣言活动中被确定为“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称号的企业颁发牌证(有效期为一年)。 
(四)参加2015年“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的企业,将在中商联网站“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企业”专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今后一年企业如能很好地履行宣言承诺,没有发生违背承诺内容的投诉或受到执法部门的相关处罚,该企业将可获得次年颁发的“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牌匾,连续两年获得“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守信企业”,第三年可申报获得“全国商业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一年),并予以公布。 
四、宣传推广及活动费用 
(一)3•15期间在《中国商报》统一宣传公示。 
(二)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官网站开辟诚信企业展示名录。 
(三)活动费用:8000元整;如企业有特殊要求或选择超标准版面的公示或宣传,根据版面要求,其费用可另行协商确定。 
请参加宣传的企业,将宣传费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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