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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厦门标杆企业家、创业精英、主力品牌、创新品牌”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6-25

关于开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厦门标杆企业家、创业精英、主力品牌、

创新品牌”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厦门已经走过了四十年的光辉历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精神和社会影响力的标杆企业、创业精英及非常响亮的优秀品牌。他们拼搏创新、务实进取,具有国际化视野,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奇迹,塑造了一个又一个优秀品牌,为厦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而且以其独特的创新力、推动力、贡献力及品牌效应,影响了厦门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为了充分展示厦门企业家在厦门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推动力、影响力,并展示创新而又响亮的品牌,今年我们将举办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厦门标杆企业家、创业精英、主力品牌、创新品牌推选活动。且本次评选的获奖企业,自动获得年底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及中国商报社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商业创新大会”参会资格,并参加由中国商报社等权威媒体主办的“辉煌之夜——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颁奖盛典”。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厦门标杆企业家、创业精英、主力品牌、创新品牌推选活动将于6月至9月期间举行,现正式接受报名,欢迎广大企业、企业家推荐或自荐申报。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中国商报社、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厦门市泉州商会、厦门市江西商会

二、推选对象

候选人所在企业本身在厦门创业发展,且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其本人是近年在厦门经济发展大潮中乘风破浪的企业舵手,其领导下的企业遵循市场规则,崇尚科学和创新,强调并以行动实践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他们的带领下,企业蓬勃发展,有力推动行业乃至社会的进步,成为行业的佼佼者、商界的楷模。

候选企业或品牌的推选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三、推选标准

(一)标杆企业家推选标准:

1.创新力:中国商业思想的发端者;中国行业管理或商业技术的创造者;中国商业趋势的预见者。他们所创办或领导的企业在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市场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行业中具有相当的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行业前瞻性和广泛代表性,具有谦逊的为人品格、坚定的创业意志、卓越的创新能力、公认的标杆企业家气质。

 2.推动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开创全新市场空间;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他们的成就推动了企业领先、产业升级和技术发展。无论是否具有领导权,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思维具有前瞻性、行动具有示范性;他们用人性的光辉、职业操守与成就为社会发展创造新的契机。

3.影响力:引领中国的行业与产业;获得市场良好评价;推动中国社会公共事业进步。他们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个领域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且在媒体、行业、社会上具有足够的话语权,他们的思维、行动吸引了一个产业、一个行业甚至整个中国社会的目光。他们不仅仅应该具有行业影响力和资本市场影响力,同时应该具有社会影响力。

4.贡献力:中国经济典范。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他们所领导的企业经营规模、上缴税金、总资产贡献率等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他们所领导的企业管理层具有非凡的国际化视野和战略规划能力,有非常明确的目标和愿景;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极强。

 (二)创业精英推选标准:

 1.影响力:他们的举动和工作,在厦门经济社会生活中引起广泛关注,反响强烈。近年企业成就昭示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潮流;人物故事成为产业发展典范,并为其他企业所借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

2.创新力:创新力将作为本届评选的重要指标。主要指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品牌创新以及市场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事例和重大突破,并带来市场回报。

3.责任感:承担社会责任,用行动维护诚信,秉持市场经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倾力打造“阳光财富”;在领导企业增长的同时兼顾资源节约,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财富”;以回馈社会为己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和人类进步作出奉献。

4.新锐性: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的本省和在福建省发展的青年。他们锐意进取发展迅速,具有挑战主流思想,引领行业前进的勇气和实力。

(三)主力品牌推选标准:

1.自主品牌:企业对建设自主品牌体系有明确的规划,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行业影响力:品牌在行业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行业品牌建设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3.区域影响力:品牌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具有强大影响力,业绩持续处于领先地位或在区域品牌建设中提出突破性的品牌主张。

4.品牌购买力:企业本年度有突出业绩表现,对行业的成长有明显的拉升或带动作用。

5.品牌活跃度:企业本年度发动一系列品牌运动,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品牌创意不断创新。

6.品牌影响力:品牌运动持续对消费者产生强影响力,使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有重大提升。

7.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秉持市场经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8.国际化程度:品牌在国际市场有良好的表现,且国际市场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9.成长力:品牌拥用良好的成长潜力及市场发展前景。

10.创新力:品牌拥有良好的、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

(四)创新品牌推选标准: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参评品牌具有较强的创新力,在产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创新成就,在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3.参评品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一定示范作用和可推广价值。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参评品牌以回馈社会为己任,积极奉献,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国计民生,为解决社会就业做出贡献;

5.参评品牌的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6.参评品牌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参评品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8.参评品牌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四、参选方式

候选名单由行业协会、附属企业、支持媒体推荐,由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要求填妥推荐表(附件),附参评个人材料及附属企业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活动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将从候选名单中,综合考量各项标准,初步确定提名名额,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五、推选程序

评审委员会接收报名资料后,推选提名确定候选名单,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后,根据既定程序及评分标准,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评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厦门标杆企业家、创业精英、主力品牌、创新品牌”,评审结果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最后进行总结授牌。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符合参评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可由行业协会、附属企业、或支持媒体推荐后,报送资料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七、推选受理

推选办公室:中国商报厦门记者站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五楼508

联系人:钟瑜0592-5812665 / 13859900998

     周敏0592-2299225 / 13850076306

传真:0592-2299225

附件: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国商报社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2018年6月22日 

(本通知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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