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评比表彰 > 关于开展2018年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时间:2018-07-13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的精神,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提出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两大建设、三大服务、五项要求”为宗旨,中国商业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在会员企业中建立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是推进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获评中国商业联合会A级以上信用企业,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一份荣誉,也必将有力促进企业品牌竞争力提升,并通过行业自律机制约束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将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中国商业联合会或各省(区、市)商联会的会员中已签署《商业服务业诚信自律公约》(申报附件资料之一)的企业;

2.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成立已满两个会计年度,近两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评价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国商业信用网”(ccccn.org.cn),下载《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公章一套,寄送至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二)接受受理通知函: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企业发送《受理通知函》。

(三)汇总寄送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地方商联会(商业协会)在申报截止日前,汇总会员企业申报资料,统一寄送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信用中心。

(四)技术测评:商业信用中心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测评,并将评价预审结果报中商联,并通过官网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和投诉;同时接受申请企业申诉和相关资料补充。

(五)发布、颁发证书: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全国商业信用大会”上发布本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并颁发证书。

三、其它事项

2018年中国商业联合会信用评价工作不收取评价费。

非会员企业须要先申请加入厦门市商业联合会及中国商业联合会(详见商会官网入会指南)。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敏 / 许佳龙

电 话:0592-2299225 / 2295531

传 真:0592-2299225

邮 箱:XSL2299225@163.com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39号汇成商业中心写字楼1401室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2018年7月13日 

广告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