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务服务 > 会议展览 >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招展通知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招展通知
作者: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时间:2016-06-30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招展通知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是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经贸盛会,迄今已成功举办12届,成为国家层面直接主办、具有特殊国际影响力、每年一届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在推动中国—东盟友好合作,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届东博会将重点打造"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区",以基础建设为先导,以装备供给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冶金建材为延伸,以金融服务为支持,扎实推进中国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装备制造及经贸投资合作。  

一、展会时间

2016年9月11—14日

二、展览内容

规模及地点:

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

1、中国—东盟博览会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B区 展览面积3万平米

D区 展览面积6万平米(室内展览面积5万平米,室外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1号

2、广西展览馆(农业展):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2号

三、参展费用

1、中国—东盟博览会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标准展位9平(3×3m) RMB10,000元/个

室内净地(36㎡租) RMB1,000元/㎡

室外净地(36㎡租) RMB500元/㎡

2、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广西展览馆)

标准展位9平(3×3m) RMB5,000元/个

净地(36㎡租) RMB500元/m2

(注:1.标准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2.净地不含任何配置)

四、参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7月15日。

(二)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参展资格由东博会秘书处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并根据确认的内容安排展位,秘书处保留展位确认、变更及安排的权利。

(三)我会可为厦门参展企业申请展位费补助50%以内。

(四)联系人:杨帆  电话:0592-2220084/13599545709。

(报名表可点击下方文字下载)

附件:第13届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

2016年6月10日

广告标题